曝光!厦门两家药店被立案调查!你买过吗?
曝光!曝光!
最新公布
厦门两家药店被立案调查
速扩周知!赶紧看!
夸大阿胶疗效 一药店被立案调查
近日
同安一药店利用微信公众号
发布夸大阿胶疗效
并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
被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不久前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
称辖区内某连锁药店
在其微信公众号上
宣传其销售的阿胶
具有“抗疲劳、寿命延长
较少疾病、延缓衰老”等功效
执法人员立即对举报人反映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过程中,该药店负责人当场承认上述微信公众号广告宣传内容确系其发布,并表示,因该药品阿胶库存较多,为了减少库存量,便利用公众号对该药进行宣传,内容主要涉及提高免疫力、添精补肾、补血益气、调经安胎、防癌抗癌(可使肿瘤减慢,症状改善,寿命延长)、抗疲劳、延缓衰老等。
因被举报药店
对其所售商品的性能、功能等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欺骗、误导消费者
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
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无独有偶
前些天
海沧一家药店也被立案调查
罚款一万元
↓↓↓↓
普通面膜当“医用面膜”卖,立案调查
事情究竟怎么回事
敲黑板!仔细看!
医用冷敷贴、液体创可贴、疤痕贴、宝宝润唇伤口护理软膏……本月起,这些以前常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将被升级为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最新提醒,2023年4月1日起,该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4月1日前生产的合格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近期
海沧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针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
重点关注在售产品的
备案注册资质是否有效
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
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等问题
一家药店因违规销售标称
“医用面膜”的普通面膜产品
且产品标签说明书中
含有与备案不一致的内容
被立案调查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所谓‘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执法人员表示
该企业销售标称“医用面膜”的产品
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药店
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据市场监管人员介绍,我国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管理类别依次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根据相关法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实行备案管理,而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需要提供相对详细的资料包括临床评价资料,经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现场检查,通过后才能发证。
由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申请条件相对宽松,所以在产品市场方面,在医疗美容行业庞大的市场下,不少生产企业铤而走险,为获取更多的利益,不顾产品安全性,擅自添加禁止使用的成分材料,或者钻空子玩文字游戏走灰色地带,产品实物情况与申报时的情况不一致。为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发布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将部分产品调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
化妆品不是药品,也不具备医疗作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面膜类化妆品,将产品宣称为“医学护肤品”“药妆”产品等,属于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均是违法宣称行为。
总而言之
若市民发现
药店或买的药品存在问题
务必及时拨打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维护消费者权益
综合 厦门网、网络等
编辑 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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